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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常州市天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装)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快天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装)(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完善基地建设工作和促进机制,推动基地健康发展,依据《关于加快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商贸发〔2018〕104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精神,以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将天宁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装)建设成产业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外贸产业集群,培育竞争新优势,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优势特色产品,壮大纺织服装产业。推动传统纺织服装业转型升级,推动纺织服装产品做精做优。坚持自主创新,推动棉纺、印染、服装加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研发新型面料、引进先进纺机、设计高档服装,做精、做专、做强、做优纺织服装产品。坚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高档纺织和品牌服装为龙头,形成专业化分工程度高、配套能力强的完整产业链,全面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引导基地  完善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发挥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基地以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国内先进技术和先进人才。鼓励基地开展“产学研用”创新合作,推动共享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基地内的外贸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在基地内设立相关研发机构。支持基地内的外贸企业、行业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制订。

  (三)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出口产品质量。鼓励基地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建立完善进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平台,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打造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快培育外贸品牌,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开展基地企业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增强基地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海外会展、重点行业外贸商品宣传中,加大对基地品牌的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开展品牌营销。鼓励基地内的外贸企业在境外建设一批推广效果好的展示中心、集散配送功能强的分拨中心、市场渗透能力强的零售网点、保税物流功能强的海外仓、服务能力强的售后服务网点。

  (五)推进龙头企业合作,提升骨干带动作用。鼓励基地规模企业强强联合,通过联营、重组、兼并、参股和对外投资合作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龙头纺织服装企业的产业链集聚作用,积极吸引纺织面料、服装辅料、缝纫设备、印染等配套企业前来投资落户,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企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率先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釆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六)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基地诚信体系建设,以适当方式公布或推荐诚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加强基地内的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支持基地内的外贸企业应对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立自律公约机制,探索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新模式。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中央专项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财政支持作用,按照各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规定,支持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地内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加大基地宣传推广,改善公共服务。搭建资金、技术、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完善金融配套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基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金融机构与基地内重点外贸企业合作,为基地扩大优势产品贸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三)加大出口信保支持。联合中国信用保险公司常州办事处共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协调促进机制,建设好信保支持服务平台,鼓励基地内的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基地的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组织开展基地内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培训,帮助企业了解、掌握信用风险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网站、手机APP等为企业提供公共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外贸综合服务、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融资租赁、金融、物流、创业培训等服务,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做好政策培训,及时为企业提供投资、市场、进出口风险等方面信息。

  (五)拓展对外经贸合作。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多双边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基地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外产业园区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基地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境外产业园区为重点,有序参与跨国投资合作。支持以基地为载体,开展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六)发挥行业机构作用。积极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有关商、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基地企业的服务,为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进出口秩序。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提供指导和法律援助,协助企业维护正当权益。积极组织基地企业开展境外市场推介活动,扎实开展贸易促进工作。

  (七)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利用业务培训、专题会议、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推广基地培育和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双边交流机制、产业贸易合作等工作中,加强对基地的宣传推介。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天宁区 成立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基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基地发展规划,落实基地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基地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制度。加快建立基地信息报送制度和统计制度,为基地统计、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共享搭建平台。区商务局负责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跟踪分析外贸运行情况,加强形势研判,反馈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外贸转型升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合作交流机制,通过业务培训、会议交流、项目观摩、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促进基地间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合作。

  六、其他

  本办法可根据基地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转型升级效果和国际  贸易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本办法由天宁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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